- 【考点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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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有关情况
(一)银行业的概念和体系
1.银行业的概念
银行业在我国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2.我国的银行体系
(1)中央银行;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3)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4)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外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
(5)其他金融机构(信用合作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
(二)证券业的概念和作用
1.证券业的概念
证券业指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是证券市场的基本组成要素之一,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协会及金融机构组成。
2.证券业的作用
(1)通过为企业发展筹集巨额资金进行资源分配;
(2)促进众多公司以重组方式发展壮大;
(3)提供了不同的投资工具,有助于金融服务业的发展;
(4)证券业为外资在中国的投资提供了一个新渠道。
(三)保险业的概念和分类
1.保险业的概念
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
2.保险业的分类
(1)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按照与投保人有无直接法律关系,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
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原保险。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称之为再保险。
(四)信托业的概念和特点
1.信托业的概念
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其本来含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具体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2.信托业的特点
(1)相关法规的滞后性与外部环境趋于完善并存;
(2)传统业务的局限性与信托品种不断创新并存;
(3)总量规模的控制性与信托机构的相对稀缺性并存;
(4)分业管理的专业性与信托业务多元化并存。
第2节 中国的金融体系
相关科目- 【考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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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有关情况:
(1)银行业的概念和体系;
(2)证券业的概念和作用;
(3)保险业的概念和分类;
(4)信托业的概念和特点。
上一条:影响我国金融市场运行的主要因素 下一条:我国金融市场“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