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基金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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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精解】

基金的登记

1.基金份额登记的概念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登记,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通过设立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事实的行为。基金份额登记具有确定和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权利的法律效力,是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2.我国开放式基金现行登记模式及登记机构职责

现行登记模式

(1)基金管理人自建注册登记系统的“内置”模式。

(2)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外置”模式。

(3)以上两种情况兼有的“混合”模式。

登记机构职责

(1)建立并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负责基金份额登记,确认基金交易。

(3)发放红利。

(4)建立并保管基金投资者名册。

(5)基金合同或者登记代理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3.份额登记业务流程

基金份额登记过程与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过程是一致的

4.申购和赎回的资金结算

资金结算分清算和交收两个环节。清算是按照确定的规则计算出基金当事各方应收应付资金数额的行为。交收是基金当事各方根据确定的清算结果进行资金的收付,从而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资金清算是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确认的投资者申购和赎回数据信息进行的。按照清算结果,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资金将会从投资者的资金账户转移至基金在托管银行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或从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转移至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由于基金申购和赎回的资金清算依据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数据进行,为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投资者的申购(认购)、赎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购(认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目前,我国境内基金申购款一般能在T 2日内到达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赎回款一般于T 3日内从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划出。货币市场基金的赎回资金划付更快一些,一般T 1日即可从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划出,最快可在划出当天到达投资者资金账户。

【考点简介】

1.基金份额登记的概念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登记,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通过设立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事实的行为.

2.我国开放式基金现行登记模式及登记机构职责

现行登记模式

(1)基金管理人自建注册登记系统的“内置”模式。

(2)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外置”模式。

(3)以上两种情况兼有的“混合”模式。

登记机构职责

(1)建立并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负责基金份额登记,确认基金交易。

(3)发放红利。

(4)建立并保管基金投资者名册。

(5)基金合同或者登记代理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3.份额登记业务流程

基金份额登记过程与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过程是一致的

4.申购和赎回的资金结算

资金结算分清算和交收两个环节。